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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物流超限 新车物流运送体系面临挑战
2015.01.29

2011年的5月,央视以连载专题的形式揭露中国物流行业的种种恶疾。中国的物流体系已经形成了超限罚、再超再限再罚的恶性循环。

不仅是媒体报道的重拳出击,这一次国家在政策方面出台了更加严厉的措施。

从2011年7月1日起实施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明确规定:一年内超载超限违规超过3次的货车将被吊销营运证,货车司机也将停止营业性运输资格。而违法运输车辆总数超过10%的,将被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甚至会被吊销道路经营许可证。对于非法超载超限车辆也加大了处罚力度,其中擅自改装运输车辆的企业,高将处以20万元重罚。

这样的政策结束了以往靠“罚款”为主要手段的管理方式,超限违规将取消营运资格的管理方式或将从源头遏制超载超限的现象。

新的管理条例对物流行业的顽疾必然有“良药”的功效,但对于在中国几乎已经“全员超限超载”运输行业现状而言,这条政策或将对汽车行业产生严重的影响。

汽车新车运输体系或将崩溃?

尽管2011年对于北京某4S店经理田鹏来说没那么好过,可隔一段时间他还是会接到从中国某个城市运来的自己销售品牌的新车。“上下两层,每层有两排车,一辆运输车一次可以运送12台以上的车。”

“田鹏说的这种车叫大怪车,”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汽车物流分会秘书长马增荣告诉记者:“还有一种叫二怪车,就是两层上面双排下面单排的运输车。这种长宽高超限的运输车并不是汽车物流行业的个别现象。”

根据7月1日实施的新规定,长度16.5m成为是否超常的临界数字。那么,对于目前承担新车运输任务的汽车运输车辆,是怎样的状况呢?

马增荣告诉记者,汽车物流行业100%的运输车都是超限车:“20m以下长度的车几乎没有!正常运输车一次能运6-8辆新车,改装后可以运到18台甚至更多。运输行业的利润很薄,运输企业通过这样的方式降增加运力降低成本,也是无奈之举。”

目前的行业现状是“全车皆超限”,如果7月1日大限如期到来,新车运送物流体系将会受到怎样的影响?

马增荣给出的结论是:如果16.5m的规定严格执行,很可能出现新车运输体系瘫痪的局面。

北京亚运村汽车交易市场总经理对这样“一刀切”的政策也有同样的看法:“每个月150万辆左右的新车需要通过各种物流体系运送到全国各地,公路物流占到了很大比例。如果按照新的规定治理超载,物流的运力必然会有大幅的下降,将会导致一大部分车运不出去的局面。”

运力的下降将会对汽车终端消费市场产生更严重的影响,如果新车运力下降,对于车源来讲就是结构性紧张:“可以想象到的是,如果车辆无法保证到达经销商处,提车困难,会产生加价的情况,这又将导致百姓购车积极性降低,甚至是抵制性不购车的行为。将会对汽车行业产生严重的影响。”

汽车企业也对即将实施的政策给与了高度的重视。比亚迪汽车相关负责人说,厂家目前很关注这个政策将会导致的影响,保持观望的态度。“这个政策执行力度比较大,企业希望能有一定的过度阶段来缓解压力。”

“给与合理的过度阶段”的呼吁不仅是企业的单方面“要求”,协会从国家政策发展和实际情况的角度,也希望能有一定的时间缓冲。马增荣告诉记者:“国家半挂车长度的规定初就是16.5米,2004年开始有运输企业私自改装突破了这一长度,成本降低明显导致很多企业跟进;2005年后交通部就根据这样的现状开了政策的口子,20m长度内的运输车可以办理超限准运证,享受不罚款的待遇;此后,改装程度和罚款力度的“角逐”越演越烈,导致了现在的局面。”

综合现状和企业的反馈,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汽车物流分会已经向交通部门提出建议:设立一定的缓冲期,在一定期限内对一定长度内的车辆放宽规定,逐步实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

目前正在等待交通管理部门的回应。